助力灾后重建 延寿县检察院全力以“复”
时间:2023-08-25
来源:本站
作者:石奕
编辑:毕文鑫
录入:延寿发稿
审核:董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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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水影响,延寿县第四中学校舍受损严重。为保障新学期如期开学,2023年8月25日,延寿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前往县第四中学实地察看,就灾后重建工作给予法律帮助。
按照“全省校园场馆安全公益诉讼法律专项监督”工作要求,该院干警针对房屋使用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等重点领域及校园周边道路、围墙等外部环境进行勘察,督促职能部门对校舍、活动场地、教学设施受到的不同程度损坏进行评估鉴定,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恢复建设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该院干警深入校园食堂及周边经营商户,详细了解食堂及各经营商户食品受损情况。督促职能部门指导商户做好受损食品登记并按照规定封存、销毁等工作,严禁经营者低价销售、转卖破损或受污染的食品,严防被污染或浸泡的食品流入市场。随后,检察官对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在恢复正常经营前及时做好场所清洁及消杀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灾后重建工作不仅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更需要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用法治利剑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在下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参与协助做好恢复生产、清洁家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