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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工作怎么干?

这场推进会提出明确要求→

时间:2021-07-21

来源:龙江检察

录入:黑龙江省延寿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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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守好黑土地是时代和省情赋予全省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也是承载各级党委、人大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期望与重托的检察职责。”
为总结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黑土地公益保护监督的任务和措施,7月15日至1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大庆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坚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积极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依法助力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净土保卫战。

➤试点先行。2019年以来先后在佳木斯、鸡西、绥化、农垦等地区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4月,省检察院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黑土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护地、护农、护粮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为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省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黑土地保护工作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调研深化。为深入探索办案规律,省检察院组织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题调研,并于2020年10月至11月赴绥化市、兰西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聚焦“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紧密结合办案实践,梳理破坏黑土地的10类公益损害问题、5类违法违规问题和7类犯罪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检视问题、研究对策,形成《关于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以调研成果推动实践发展。

 

➤方法指引。2021年初,省检察院根据全省黑土地公益保护办案实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新法修订,组织编写黑土地公益保护重点监督问题办案指引,对涉及到的违法问题及其法律依据、主责部门等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全方位、精准化业务指导,为全面推开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推开。省检察院向全省下发《关于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土地资源保护等7个方面87类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省检察院成立由高继明检察长担任组长、张坤明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分)院由主管院领导牵头负责,专班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担当作为,积极履职,今年上半年共立案黑土地公益保护领域案件779件,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82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件
会上,各市(分)院主管院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对上半年本地区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大庆市院、绥化市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作黑土地公益保护工作先进经验介绍,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张宇宏主任通报了全省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工作整体办案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就如何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工作,受高继明检察长委托,张坤明副检察长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找准职能定位、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履职尽责、确保取得实效的明确要求。

 

各市(分)院主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重点帮扶薄弱基层院依兰县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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