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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延寿县人民检察院诚邀您加入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

时间:2023-04-25

来源:未知

作者:石奕

编辑:毕文鑫

录入:黑龙江省延寿县人

审核:董兆龙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署,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延寿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延寿县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职的基本能力和身体条件;

4.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一定认知,优先招募具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特殊群体(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青年志愿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等)。

5.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志愿者: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志愿者的情形。

 
 
 
二、履职方式
 
“益心为公”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发现、提供、反映公益受到损害的问题线索;
2.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3.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4.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担任听证员或者社会公众代表;
5.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6.对公益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7.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8.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9.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10.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三、履职要求
 
 “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秉鉴求是 持法唯公”为基本要求,严格遵守检察机关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当好公益保护志愿者,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同时,公益保护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暂不提供薪酬等福利保障。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可以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域专长、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1.单位推荐。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对本单位意向人员可以进行择优推荐;   
2.个人报名。有意参加的人员可以线上(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拨打0451—53021105/53021107进行电话报名或者到延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延寿县西公安街100 号)进行现场报名。
 
 
经筛选后,对符合条件报名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欢迎大家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成为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的首批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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