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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延寿县人民检察院为您疏通消防生命通道

时间:2020-11-11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萌

编辑:毕文鑫

录入:毕文鑫

审核:董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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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在排查走访中,干警发现延寿县交通局家属楼小区内有一彩钢建筑物长期堵塞该小区南门,涉嫌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通道管理,最大限度争取灭火救援行动有力时机,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消防通道堵塞、暂用等违法行为。近日,延寿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白士军同志联合延寿县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深入到该小区,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

 

      经自然资源局核查,认定该处彩钢建筑物系无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物,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该处违法建筑物构成阻碍消防通道。随后,延寿县人民检察对延寿县应急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下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责令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延寿县交通局家属楼小区违建彩钢房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现阶段,该处阻碍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物已被拆除。延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积极探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延寿县辖区内阻碍消防通道的建筑物进行摸排,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人民群众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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