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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环境日 检察机关能为生态环境保护做点啥?

时间:2020-06-05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萌

编辑:毕文鑫

录入:毕文鑫

审核:董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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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遭破坏?别怕!
 
 

这附近的人都往我家门前的小河里扔垃圾,到夏天臭气熏天,真是苦不堪言,呼吸不畅,这事儿我得找谁能解决?

你们县里还这样?我以为就我们农村垃圾成堆,苍蝇乱飞,咱在农村就这个生活条件。

  
 

不止这些,我家旁边那一大片砖头烂瓦,到现在没人清。

啥?还有破坏生态环境这事儿?习大大可说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事儿得找检察院!

 


 

咋可能!检察院不是打击犯罪分子的吗?还管咱清垃圾这小事儿?

公共利益无小事,这是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的事实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都能管。去年六团镇蚂蜒河水域支流柳树河附近堆放垃圾,使蚂蜒河水域受到垃圾污染,检察机关下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现在不仅垃圾清了,还种上了小树苗,着实办件好事儿。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说的公益诉讼,难道不是公诉的全称吗?

 

 
检察官说法: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新职能,其中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共有五大领域:

第一就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像你们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水污染都属于污染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

第二就是食品药品监督领域,保护咱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是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领域。

第五是新增的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

      自此检察公益诉讼正式从四大领域拓展到五大领域,不仅如此,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增多,检察官们还在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今年以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件,对上述问题目前已对相关行政机关下发诉前检察建议。“检察蓝”保卫“生态绿”,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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