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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20-12-15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毕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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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董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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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   )次
会议文件(      )
 
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8日在延寿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年来,共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3人,同比上升43.7%;提起公诉188人,同比下降13.4%;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同比上升300%;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2件次,同比上升23.1%;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在哈尔滨市率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国家挽回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生态修复等公益损失费用共计94000余元。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保障延寿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危险驾驶犯罪依法严惩,起诉32人。二是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团伙5个,批准逮捕37人,起诉车某某恶势力集团10人,法院已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我们举全院之力,加班加点,攻坚克难,对所有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共同会商、推敲证据、引导侦查取证。同时,严格按照高检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坚决不凑数”的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经市检察院审核依法不批准逮捕1人。三是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1件。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可能因案返贫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1人。四是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两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反响强烈的医保资金诈骗犯罪,批准逮捕5人;依法严惩骗取动迁款的“房耗子”案件,批准逮捕6人。五是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与县监察委员会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引导调查,固定证据。由我院起诉的松北区8.25火灾中涉嫌渎职犯罪的4名公安干警均被判处4年不等有期徒刑。本年度受理移送职务犯罪13人,已起诉11人,其中贪污农村粮补、直补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决定逮捕。六是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层以上干部15人全部到辖区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完成法治讲座2次,向学校赠送法治宣传手册3000余册。七是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全年21件来信来访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因刑事案件使生活陷入困境的2名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相继化解了赵某某、虹某某等6起多年没有解决的信访问题,连续三年没有越级到市、到省、进京访问题发生。
(二)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检察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监督的最高追求。一是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同比分别上升10%和250%。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认罪认罚实施办法,会签后建议适用该程序审理案件占78%,量刑建议采纳率91%。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针对不当立案问题督促侦查机关撤案2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对行业部门发出书面整章建制检察建议2件,追加逮捕1人,追诉漏犯12人。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剥夺政治权利工作开展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坚持每天对监管场所巡视检查,不定期夜查,召开联席会议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后,办案部门均予以采纳;对审判期限超期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审前未羁押判实体刑未执行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均得到及时纠正。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民事再审监督案件1件,民事纠正违法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6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均得到行政机关、法院的采纳。
(三)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使命。我们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勇于承担维护社会公益职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件、食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件、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1处,占地面积1000余亩。为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我院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一是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开展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公益宣传,自主设计印发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以图文漫画和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同时,采取商区主要电子屏循环播放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宣传标语及电视台专访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二是扎实开展公益监督员选聘。为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增强公益保护合力,举办首届公益监督员聘任仪式,从乡村、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选出公益监督员192名,人员范围覆盖全县106个行政村和6个行政机关。三是认真开展公益诉讼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50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参加活动,共同走进检察机关,以更加形象直观地方式了解公益诉讼职能。四是开展医疗废物清理监督“回头看”。对已办理的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成效跟进监督,督促卫生健康部门将全县未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清理的8家乡镇卫生院全部与国环公司签订集中处置合同,彻底消除了因焚烧、填埋医疗废物造成的污染隐患。五是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在哈尔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第四专班统一领导下,对全县30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调查,目前正按照上级院部署开展后续监督整改工作。打响松花江流域保卫战,协助水利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针对违规砂厂违法侵占河道行为予以监督,共协助水务部门清理砂厂11家。
(四)全力投入精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县委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着力在“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巩固提高、全面摘帽”上下功夫,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扛起时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以昂扬的斗志,满怀信心的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二是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担当落实帮扶措施。全院干警全部参战,选派精干力量到驻村工作队,围绕“一个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下足绣花功夫,把党的政策宣传到每一户每一人,精准掌握贫困户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三是以热情诚恳的态度送温暖、解难题。全院干警以对待亲人一样的态度投入到帮扶工作中,真扶贫、扶真贫,真正让被帮扶户体会到党的政策的优越和扶贫干部的真心。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逢会必讲,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检视问题,整改不足。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次,严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参加上级院专项业务培训36次,邀请市检察院刑检业务专家举办集中培训班1期,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走上讲台,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讲座8人次,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四是扎实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高检院整体部署,整合重组5个部门:成立以刑事检察为主业务的第一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成立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为主业务的第二检察部;成立以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为主业务的第三检察部;司法行政部门成立政治部和办公室。五是严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风检纪教育引导,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我院有7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我们以身边发生的实例为警示,教育广大干警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教训。以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为抓手,紧盯苗头性问题,共开展警示谈话8人次。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案件,将违法违纪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院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违法违纪干警,积极采取组织措施,停止办案权4人。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保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努力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1次,走访省级人大代表2次,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参加主题活动1次。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案件信息及程序性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公开107件,公开比例达到74.8%。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仍然存在着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不够,开展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不高,抗诉和检察建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由于业务量增加,人手不足和人才短缺矛盾比较突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我们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强化底线思维,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延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围绕县委整体目标,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总体目标,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集中精力“打财断血”“打网破伞”。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 “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和传销等犯罪。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二)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切实在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公益宣传,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全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专项行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廉洁司法水平。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弘扬专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从严治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科技强检,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检察使命,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县委正确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为延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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