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第二检察部)
时间:2023-07-25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毕文鑫
录入:毕文鑫
审核:董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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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去庭,依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主任:张萌、一级检察官
联系方式:0451-53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