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23-07-08
来源:本站
作者:于嘉文
编辑:毕文鑫
录入:延寿发稿
审核:董兆龙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就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7月6日上午,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召开“控辍保学”联席会议。
会议由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远辉同志主持,会上,刘远辉同志就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在“控辍保学”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阐明了检察机关关于“控辍保学”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与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就“控辍保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踊跃发表意见,为确保我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进言献策。
县教育局:现阶段已对全县31所中、小学校下发责任状,并建立“六长责任制”等相关措施,校长与老师以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县妇联:现阶段对贫困儿童、留守儿童的帮扶,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包联干部包保1至2名贫困学生,对该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帮扶,保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避免学生因贫辍学。
县民政局、共青团、关工委:我们主要通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来呼吁家长、学生提高接受义务教育意识,对于一些有辍学倾向的学生,需要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从法律的角度引导家长和孩子达到“控辍保学”目的。
通过此次会议,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达成共识。义务教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希望,要坚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法治宣传工作,建立权益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