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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青春年华撞上冲动魔鬼 花季少女

时间:2017-12-06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耀磊

录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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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起复合希望

这是一个因爱生恨的案子,让人心痛。案件当事人年纪轻轻,被害人许某某(女)23岁,是大专在校学生,而被告人刘某某(男)年仅21岁,曾是一名大三就辍学的青岛理工大学高材生。

二人于2016年7月23日因一次KTV的碰面而相识,并于2016年9月15日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年轻人的恋爱激烈而又短暂,2017年4月8日因女方许某某提出分手,二人结束了9个月的恋爱关系。分手后,刘某某一直对其念念不忘,屡屡给许某某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其归还贷款、购置衣物,在那个时候,刘某某心里一直有个信念:许某某还是爱着自己的,否则她不会对我提出经济上的困难。因为对此坚信不疑,让刘某某愿意为许某某做一切事情,也正因为如此,一场爱与恨的血案就此掀开序幕。

希望破灭后的绝望

一直痴心不改的刘某某想再次向许某某表白以挽回恋情,2017年4月16日,当他得知二人的共同好友焦某某回到延寿县,想借这个机会与许某某重归于好,刘某某随即联系焦某某,请求她带上许某某,一同前往刘某某所在的“8号”娱乐会所,准备给许某某一个惊喜。按照他的计划,许某某晚上六点左右会到达“8号”娱乐会所,当天晚上九时许,许某某与焦某某一行人会来到会所的一楼慢摇吧,紧接着大屏幕就会开始播放满载他们恋爱期间回忆的幻灯片,与此同时,会有工作人员用麦克风渲染气氛,自己再向许某某献上鲜花,许某某会感动涕零,与自己复合……为了这甜蜜的幻想,刘某某早早来到“8号”娱乐会所,做着告白前的准备。

 时间如期而至,2017年4月16日晚上十时许,许某某一行人来到“8号”娱乐会所一楼慢摇吧,刘某某开始了他的告白计划,出乎他意料的是,许某某竟然对自己的告白无动于衷,并且表示自己已经变心,刘某某很震惊,一时间不甘、愤怒、委屈的情绪涌上心头,气愤不已的刘某某连续喝了四、五瓶啤酒,本想借酒消愁,却不想愁上加愁、恨上加恨,刘某某当着许某某的面砸碎了一个啤酒瓶子,啤酒瓶子碎片散落一地,就像刘某某破碎的心。刘某某抱着最后的希望,想带着许某某去一个安静的地方交谈,谈谈为何她会变心?谈谈为何分手了、变心了还要花自己的钱?于是,他将许某某从一楼大厅强行拽至后院电梯口的小屋内,先是拥抱了她,却不想许某某大力推开自己,自己向后仰去,手臂一阵刺痛,原来是摔碎的啤酒瓶子碎片挂到了自己的衣服上。刚刚的告白失败加上此刻的愤怒让刘某某一下子失去了理智,他心想既然我得不到你,我就毁掉你,然后我也不活了。他攥紧啤酒瓶子碎片向许某某的脖子划去,划了多下觉得不解恨,在许某某挣扎之间推倒许某某,骑在许某某身上开始掐许某某的脖子,打算掐死许某某,许某某渐渐喘不过来气了,与此同时,觉得不对劲的焦某某等人也随之而来,但由于刘某某靠着门,门推不开,后来会所工作人员张某某使劲撞开了门,将刘某某从许某某身上踹下,打了刘某某一个巴掌,刘某某见无法得逞,便以拿回自己现金为由,将许某某的拎包抢下后逃走。包内有被害人许某某iphone6splus手机一部,现金人民币90余元。

2017年4月17日15时许, 被告人刘某某将抢走的iphone6splus手机委托其亲属交还被害人,之后主动到延寿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杀害许某某、抢走拎包的全部经过。

2017年10月31日,办案人以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将其诉至延寿县人民法院。

“冲动的惩罚”

这个让人唏嘘不已的血案在办案人看来是极其不该的,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却因为不成熟的恋爱心态和冲动的处世方法,一个人细嫩的脖子上永久地留下了骇人的伤疤,而另一个人,等待着他的,是近十年的监禁。

在审查起诉阶段中接触刘某某时,通过办案人的理性分析案情,感性劝说与安慰,刘某某的情绪由最初的愤愤不平到后来的悔恨不已,他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冲动不仅给许某某带来了伤害,对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本有大好的前程可以奔赴,却因一时错念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而在未来的日子里,刘某某也只能在监狱中,去感悟、反思和悔过了。

写到这里,办案人不禁感叹不已,花样年华中的少男少女,为何会有如此惨案发生?如果当初许某某提出分手后,就直接与刘某某断绝关系,从此形同陌路,是不是刘某某就不会燃起复合的希望,也不会有希望破灭后的绝望了呢?如果刘某某在复合无望的时候,能够坦然的面对与接受,就算心有不甘、就算愤怒冲昏了头脑,但若能在意识泯灭的最后一秒想到自己的父母,是不是就会理智战胜一切、从而避免了这悲剧的结局了呢?办案人无从得知,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一切罪恶的起源都来自于不理智的冲动,本案的被告人拥有着大把的年华,就算犯错误了也有从头再来的“本钱”,愿犯罪者能够接受这“冲动的惩罚”,认罪服法,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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