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检法两院会签文件 助力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时间:2018-04-08
来源:延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梁善冬、李晶
编辑:董兆龙
录入:黑龙江省延寿县人
审核:白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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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4月24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延寿县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共同会签了《延寿县人民法院、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本次会签由延寿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起草文件,组织两家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公益诉讼起诉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探讨,达成共识意见后,经检察长、院长签字予以印发实施。会签文件涉及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及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等五方面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延寿县法院还将在法庭法台右前方增设“公益诉讼起诉人”桌牌。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延寿县检察院始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动此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截止目前,该院共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领域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行为立案1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另有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正在调查中。本次会签文件为该院下一步办理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两家单位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会签由延寿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起草文件,组织两家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公益诉讼起诉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探讨,达成共识意见后,经检察长、院长签字予以印发实施。会签文件涉及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及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等五方面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延寿县法院还将在法庭法台右前方增设“公益诉讼起诉人”桌牌。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延寿县检察院始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动此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截止目前,该院共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领域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行为立案1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另有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正在调查中。本次会签文件为该院下一步办理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两家单位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